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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說 工作不是生命的全部 卻佔生命極大的過程

我一直認為 當一天和尚敲一天的鐘 是理應要做的

但是最近看到要離職同事的行為 真是令我很不爽

要走了 很了不起嗎

公司不是非要你我才可以運作

但是總要留個名 給人探聽

如果要走了 就可以欺負新人 那麼這種同事不要也罷

 

或許平平都是台灣人 所以我對他容忍很多

但是他一直把別人對他的好 當成隨便

卻不知我為了他打破了多少公司制度

也或許是因為我太笨了吧

 

算了

這樣的同事 不要也罷

只覺得別人在怪他 卻不知道自我反省

那麼要如何成長呢

 

我也知道在說別人時 有四隻手指指向自己

這或許也是我要自我在改進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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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雞蛋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